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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商品条码申请如何办理?

作者:上海谦如条形码代办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4 08:26:59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上海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应用、印刷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技术监督局是本市商品条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南京办事处)具体负责本市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经核准注册。第六条鼓励和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第二章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第七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到南京办事处办理有关申请注册手续。申请人申请注册厂有识别代码,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第八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第九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文件、《系统成员证书》到南京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协识别代码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到南京办事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三个用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南京办事处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由于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具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二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备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制定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商品条码管理台帐,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的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十五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系统成员编制的商品条码,应当自编制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到南京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六条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们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缩短版商品条码由编码中心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商品条码尺寸、颜色及印刷位置的要水设计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不得使用印刷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条码。第十八条印刷企业必须经南京办事处认定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后,方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系统成员应当委托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并登记证书号码。印刷委托人不能提供《系统成员证书》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商品条码。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原版胶片。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第二十条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原版胶片制作者不得向委托人、订制者提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条码;不得向非委托人非订制者提供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市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根据本市商品条码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逐批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商)品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施行。对目录中规定的产(商)品,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必须使用商品条码。第二十二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印在其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第二十四条企业使用其他国家或地区商品条码的,应当到南京办事处备案。第二十五条经销企业不得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一)必须使用而未使用商品条码的;(二)不能提供《系统成员证书》的;(三)使用伪造、冒用或已注销商品条码的;(四)使用不合格商品条码的。第二十六条经销企业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化扫描销售系统,应当将设计方案报南京办事处审查备案。经销企业使用店内码应当优先选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推荐的EAN系统店内码。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商品条码管理人员对商品条码的检查。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标识代码不变。这样有利于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般情况下,当商品项目的基本特征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就必须分配一个新的商品标识代码。不过,在某些行业,比如医药保健业,只要产品的成分有较小的变化,就必须分配不同的代码。

总之,原则上是尽可能地减少商品标识代码的变更,保持其稳定性,否则将导致很多不必要的繁重劳动,如设计、打印并粘贴上海条码标签、修改系统记录数据等。

如果不清楚产品的变化是否需要变更代码,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①产品的新变体是否取代原产品。

②产品的轻微变化对销售的影响是否明显。

③是否因促销活动而将产品做暂时性的变动。

④包装的总重量是否有变化。

储运包装商品上上海条码符号的放置

符号位置

可以把表示同一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放置在储运包装商品箱式外包装的所有四个直立面上;也可以放置在相邻两个直立面上。如果仅能放置一个条码符号,则应根据配送、批发、存储等的约束条件和需求选择放置面,以保证在存储、配送及批发过程中条码符号便于识读。

符号方向

条码符号应横向放置,使条码符号的条垂直于所在直立面的下边缘。

边缘间距

条码符号下边缘到所在直立面下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2mm、推荐值为32mm;条码符号到包装垂直边的距离不小于19mm。

附加的条码符号

商品项目已经放置了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还需放置表示商品附加信息(如贸易量、批号、保质期等)的附加条码符号时,放置的附加符号不应遮挡已有的条码符号;附加符号的首选位置在已有条码符号的右侧,并与已有的条码符号保持一致的水平位置。应保证已有的条码符号和附加条码符号都有足够的空白区。

如果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和附加条码符号的数据内容都能用UCC/EAN-128条码符号来标识,则宜把两部分数据内容连接起来,做成一个条码符号。浅的盒或箱

高度小于50mm、大于等于32mm的盒或箱

当包装盒或包装箱的高度小于50mm,但大于或等于32mm时,供人识别字符可以放置在条码符号的左侧,并保证符号有足够宽的空白区。条码符号(包括空白区)到单元直立边的间距应不小于19mm。有时在变量单元上使用主符号和附加符号两个条码符号。如果必须把条码符号下面的供人识别字符移动位置,则主符号的供人识别字符应放在主符号的左侧;附加符号的供人识别字符应放在附加符号的右侧。

高度小于32mm的盒或箱

当包装盒或包装箱的高度小于32mm时,可以把条码符号放在包装的顶部,并使符号的条垂直于包装顶部面的短边。条码符号到邻近边的间距应不小于19mm。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简介

企业要想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且在预期的时间内收回所投资金和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就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动的边际收入与边际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为什么要引入条形码系统

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固定资产的管理的工作十分繁杂,即使在管理系统的支持下,固定资产标签的制定、填写或打印、粘贴、资产状态的跟踪,盘点等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变和改进。固定资产管理还是手工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

此时条形码的引入可以轻松地解决这些问题。

上海条码系统如何引入

结合条形码技术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变得轻松和简单,避免手工的操作和记录带来的数据错误和时间的耗费。条形码的应用过程如下:

1.准备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取消手工书写或普通打印机打印的固定资产标签。在系统编码的基础上,以条形码的方式表现出来,使用专用的条形码打印机打印出特殊介质的标签来。利用专业条形码打印机的优点,可以使用防水、防油污、防撕裂的标签纸,保证固定资产标签长期保存和清晰。将带有条码信息的标签粘贴在固定资产上。

2.固定资产管理现场数据终端固定资产分布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场所,进行固定资产的跟踪和盘点必须到每个现场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录入。此时给固定资产管理员配备带有条形码扫描功能的手持数据终端,可以进行现场的数据采集、信息录入包括状态的改变,使用部门的改变和其他备注信息。同时在现场也可查询相关信息,在此之前会将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下载手持终端中。

3.数据的上传与同步将现场采集的数据上传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自动更新系统中的数据。同时也可以将系统中更新已后的数据下载到手持终端中,以便在现场进行查询和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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